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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修正「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七點附表

類別:

1.臺北市政府修正「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七點附表,自即日起實施,爾後急難貸款申請案請改以函送市府人事處。
2.為配合公文減章政策,爰修正旨揭附表,檢附修正附表、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