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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意申請介聘至苗栗縣之國中小教師相關應知悉修正事項,務請欲參加介聘至該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類別: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8年4月16日府教務字第1080071768號函
辦理。
二、原苗栗縣政府108年4月12日府教務字第1080069833號函中,該縣國小108學年度預估教師超額學校應列頭份市信德國小,誤繕為頭份市信義國小,請有意經由108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調至該縣國中小服務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