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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與東吳大學建教合作計畫108年上半年課程

類別:

1.意者請於1月24日(星期四)中午前洽人事室。
2.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2點第2項後段規定,案內不包括公立學校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