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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7年度國中小資優學生Super Summer Camp實施計畫」1份,說明如下:

類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51136號函辦理。
二、為結合大學豐厚之人力資源,規劃資優學生多元之課程與活動實習機會,及透過跨縣市及校際交流與觀摩,激發資優學生創意競爭力,並藉由參訪活動,培養資優學生互助合作、相互關懷之團體活動精神,該署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規劃辦理107年度國中小資優學生夏令營-「Super Summer Camp」計畫。
三、本案共計辦理國中北、中、南及國小北、中、東3區營隊(各區辦理時間及地點請詳閱實施計畫)。參加學生須繳交活動費用新臺幣1,520元(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免繳費用,需出示相關證明)。本市各區所獲報名配額如實施計畫附件2-1及2-2。因囿於縣市報名額度限制,請各校依下列原則推薦學生報名參加:
(一)學生須為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各校每區至多推薦2名學生參加(同一學生僅得擇一區報名,不得重複),並自訂各區推薦學生順位(以該區報名表排序第1之學生為優先順位。)如:國中南區1.王大明。國中南區2.林小惠。則1.王大明為貴校推薦第一順位。
(三)學校推薦學生應以104、105及106年度未參加國教署資優學生「Super Summer Camp」為優先,且國中階段以106學年度1、2年級;國小階段以4、5年級資優學生為限。
四、請貴校於107年5月24日(星期四)前,以公文函報(送達)本局報名表件,逾時視同放棄推薦權利,不予受理。
五、本局將依下列原則推薦學生參加
(一)倘該區推薦學生數少於該區報名人數配額,則全數推薦報名。
(二)倘該區推薦學生數多於該區報名人數配額,則由本局公開抽籤後推薦(以各校排序第1學生優先抽籤)。
(三)為落實弱勢族群保障,各區保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推薦名額如下(以該區報名額度三分之一計算):
1、國小北區(本市報名總額18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6名。
2、國小中區(本市報名總額9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3名。
3、國小東區(本市報名總額12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4名。
4、國中北區(本市報名總額6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2名。
5、國中中區(本市報名總額4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1名。
6、國中南區(本市報名總額3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保障1名。
(四)倘具備優先推薦資格之報名學生數逾優先推薦名額數,則就優先資格進行抽籤,該等資格學生未獲選者,再與其他學生共同進行抽籤。
(五)倘有抽籤需求,訂於107年5月28日(星期一)委請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進行抽籤。
六、本市推薦名單將於107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本局及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