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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秘書長為持續廣宣洗錢防制法新制相關措施,請配合宣導3則語 音廣播等相關事宜,請查照。

類別:

一、依據本市政府資訊局106年11月3日北市資應字第10609429
400號函轉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0月30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
193638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賡續落實洗錢防制工作,建立人
民正確的觀念,擴大辦理洗錢防制國家向前全民宣導工作
,並透過電視、廣播、平面媒體及社群相關網路對全民宣
導防制洗錢對國家金融健全,金流透明,貿易發展,接軌
國際的重要性,其中語音廣播部分,已完成「代言人-支
持洗錢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
房購金置產篇」等3則政令文宣,請貴校將廣播語音上傳於
官網、臉書等相關網路,協助宣導民眾支持洗錢防制工作

三、檢附3則語音廣播檔,請自行下載運用。廣播檔並已同步
置於本府多媒體影音平台連結(https://goo.gl/Tv46z6、
https://goo.gl/X38HME、https://goo.gl/3WYDcG)及行
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網(網址:http://www.amlo.moj.
gov.tw),請多加運用。

檔案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