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憑證目前可應用於財政部網路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勞工保險局勞保應用查詢服務、內政部地政司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交通部電子公路監理、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等超過1,953項個人化應用服務。
二、自然人憑證效期為5年,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共計使用期限最長8年。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8年到期後憑證將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轉知: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提供自然人憑證申辦服務及「好禮2選1」活動
人事室 - 四, 10/19/2017 - 14:57
類別:
- 一般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