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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105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兒少培 力工作營」一案,說明如下:

類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8402 5號函辦理。

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業於103年11月20日施行,司法院等五院及行 政院相關部會刻正草擬兒童權利公約

首次國家報告,政府將於106年邀 請國際獨立專家進行國際審查,其中並將安排與兒少進行對話。復依聯 合國建

議,國際審查會議特別鼓勵弱勢、具特別經驗、少數族群兒童少 年參與。

三、為培力兒少參與106年度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該署委 託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

聯盟辦理旨揭計畫,將於105年暑 期辦理兩梯次(每梯次兩天)培訓活動,活動說明如下:(一)培力對象:1999

年12月(含)以後出生之兒童少年。(二)培力主題:「兒童權利公約」是什麼?台灣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

?如何參加「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三)活動地點與日期:1、第一梯次(臺北場):105年8月8日(星期一

)及8月9日(星期二 )假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辦理。2、第二梯次(臺南場):105年8月20日(星期六)及8月

21日(星期 日)假臺南市松柏育樂中心辦理。(四)報名方式及期限:線上報名(http://goo.gl/6anK31)或紙本通訊

報名 (106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1號12樓,CRC兒少培力執行工作小組); 即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受理報名。

(五)遴選原則:倘招募人數超過80人,將另由專家遴選小組遴選之。

四、本案聯絡人、電話及EMAIL:(一)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吳政哲督導(02-23690157、 0910-

726-923,chengchewu@gmail.com)。(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陳稜怡專案專員(04-22502863,sfaa041

7 @sfaa.gov.tw)。

五、檢附活動簡章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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