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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5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相關宣導

類別:

1.任何人不得販售供應菸酒檳榔予未滿18歲者

2.暑期時間避免讓兒少出入有害身心健康場所

3.網路詐騙多,多關心兒少網路及3C使用時間

4.任何人不得販售有害身心健康及危險商品予兒童及少年;暑假期間家長要留意家中兒少使用3C產品及網路的時間,避免沉迷及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