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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請符合資格人員踴躍報名,說明如下:

類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要點。

二、為培訓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學支援人員,協助學校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課程,提升新住民語文教學品質,本局訂於105年8月

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課程,經培訓及評定合格者,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證書,並得視本市所屬學校需求,

擔任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

三、培訓課程相關資訊: (一)教學增能課程班(舊學員,研習時數8小時) 1、報名資格: (1)取得內政部移民署辦理之「新住

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研習證書者。 (2)持有各縣市政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並經審查通過者。 (3)持有

民間團體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課程內容應含國教署教學支援人員36小時課程),並經審查通過者之新住民。

2、開班日期:暫定8月上旬。 (二)教學支援人員課程班(新學員,研習時數36小時) 1、報名資格: (1)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

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3)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學生。 2、開班

日期:暫定8月中旬。 (三)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班以50人為限,額滿為止。 (四)參加費用:本課程免費。

四、報名方式:請於105年6月8日(星期三)前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件影本(報名教學增能課程班者,需檢附相關研習證書),填妥個

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傳真電話:02-27256372或e-mail:edu_pe.25@mail.taipei.gov.tw,或上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報名(h

ttp//163.22.165.79/)。

五、本案聯絡人:本局國小教育科楊政修老師,電話:02-27256370;中等教育科張珮筠小姐,電話:02-27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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