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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與東吳大學建教合作計畫105年上半年課程

類別:

一、市府與東吳大學建教合作計畫105年上半年課程,欲參加人員請於105年2月5日前洽人事室報名。
二、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適用對象為本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之下列人員:
(一)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二)依法聘任、聘用及僱用人員。
(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