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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

類別: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

壹、依據
依行政院於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發布及102年3月1日院臺教揆字第1010079097號函核定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之「建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體系方案」,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分別研擬國中小學、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特辦理本公聽會。
貳、目的
一、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內容。
二、廣泛蒐集各界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作為修訂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研議之重要參據。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東華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肆、公聽內容說明
經104年8月3、4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第一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
一、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與綜合型高中:英語文(含第二外國語文)、自然科學。
二、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新住民語文、全民國防教育。
三、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科技、藝術、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
  上述共計19份課程綱要草案。另,國語文、數學、生活課程、社會及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課綱草案,則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有關第二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將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另訂日期研議確認後,陸續公告周知。

伍、辦理日期及地點

104年10月3日(星期六)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金門縣
二、辦理場次及地點:
分場1:語文領域-英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第二外國語文
104年10月3日(六)09:30-12:0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105會議室
分場2: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101室
分場3: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分場4: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
分場5: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國際會議廳405室
分場6:健康與體育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活動中心演講廳
分場7:藝術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104年10月3日(六)13:30-16:00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105會議室
分場8:自然科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1.總場地: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2.分組場地:10樓國際會議廳
分場9:全民國防教育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藝術館國際會議廳405室
分場10:科技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101室
分場11:綜合活動領域(含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活動中心演講廳
陸、出列席人員
教育部代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代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代表,及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小組代表。
柒、邀請單位與代表人員
一、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
四、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五、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註:上開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玖、公聽會簡則及說明
一、簡則-與會人員於會議發言時請遵守下列事項:
(一)請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內容,提出您寶貴意見。
(二)發言時請說明服務單位及姓名,並於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給工作人員,俾利會議紀錄與綜整。
(三)發言時請把握時間,每人每次發言以3分鐘為限,2.5分鐘響鈴一聲,3分鐘響鈴兩聲。
(四)如果發言一輪後仍有時間,可進行第二輪之發言。
(五)會後如仍有意見或未能於時間內發言者,請將書面意見轉交給工作人員,書面意見亦會列入會議紀錄中。
二、說明事項
(一)與會者發言內容及書面意見,本院將進行簡要紀錄及分類整理後,將送交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工作小組團隊處理回應,再送本院課程研究發展會進行討論。相關意見回應、會議紀錄,將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首頁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網頁上。
(二)與會者若攜帶足以阻擋他人視線之標語、海報,或發放傳單、演說、宣講,敬請於公聽會場地之外進行,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如欲全程錄影者,需預先宣告並取得主持人及全體參與人員之同意。
(三)若有妨礙公聽會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主持人得要求退場。
(四)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各場次公聽會將提供「申請網路直播服務」,敬請有意願於現場進行網路直播之單位,於各場次舉辦3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以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
拾、公聽會進行形式
以座談會形式進行,先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後續進行意見交流。
拾壹、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請以網路方式報名。
報名網址: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時間: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起,各分區報名時段如下:
(一)東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1日下午5時止。
(二)南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8日下午5時止。
(三)中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下午5時止。
(四)北區:104年8月18日上午9時至9月29日下午5時止。
前述各分區場次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三、公聽會聯絡人:葉雅卿,電話:02-86711186
林沂昇,電話:02-86711190
拾貳、公聽會資料
如欲瞭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可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