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弘揚我國固有孝道倫理,藉以敦風勵俗,請推薦轄內符合孝行獎選拔具體事蹟之市民,俾遴選薦送參加10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活動

類別:

為弘揚我國固有孝道倫理,藉以敦風勵俗,請推薦轄內符合孝行獎選拔具體事蹟之市民,俾遴選薦送參加

10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活動,說明如下:

一、依「中華民國10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選拔方式規定,本年孝行獎選拔本市推薦

  參加複審最高 名額為4名,為配合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請推薦轄內甚 具孝行事蹟之市民(需設籍本

  市),並於104年2月26日前函送本府民政局,俾利辦理初審作業與薦送表揚事宜。

二、為達公正、客觀之評審程序本府民政局將另訂時間派員實 地訪查各機關所推薦孝行獎候選人之具體事

  蹟,屆時請 貴機關派員參與實訪作業,另曾獲全國孝行獎表揚者或5年相關孝行曾獲中央部會表揚者或

  同一家庭成員曾獲全國孝 行獎,請勿重複提報;家境清寒者請檢附里長證明。

三、為求作業統一起見,104年全國孝行獎候選人推薦表請以 電腦填列並以A4紙張列印,孝行事蹟字數至

  少600字。

四、另函送推薦表時請惠予註明承辦人姓名、電話、傳真以利 聯繫;並請一併檢附候選人推薦相關事蹟資

  料電子檔,俾便受獎專輯之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