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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績優楷模評選

類別:

一、評選實施計畫,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市國民中小學符合學習扶助暨攜手激勵學習潛能計畫規定之教學團隊、授課教師及受輔學生。
2、107學年度寒假至109學年度第1學期(108年2月至110年1月),從事學習扶助至少3期,且108學年度至少參加2期者。
3、教學團隊、授課教師及受輔學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須於報名學校服務或就讀。
(二)獎勵名額:
1、領航團隊獎:國中組3隊,國小組4隊,頒予本局獎狀1幀,每位團隊成員記功一次,並公開頒獎表揚。
2、鐸聲伴學獎:國中組6名,國小組7名,每人頒予圖書禮券貳仟元、記功一次及本局獎狀1幀;
3、學習潛能獎:國中組2名,國小組2名,每人頒予圖書禮券貳仟元及本局獎狀1幀。
(三)送件時間:自110年1月11日(星期一)至110年2月11日(星期四)下午16時止,請檢附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並務必填寫報名總表,可為聯絡箱傳遞、郵寄或親送至大理國小教務處,請學校承辦單位自行評估送達日期,逾期恕不受理。
(四)請詳閱實施計畫,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大理國小陳柏諺老師,電話:2306-4311,分機1202。
二、獲選本市領航團隊獎、鐸聲伴學獎與學習潛力獎者,由本局擇優薦送參加「教育部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績優楷模評選」外,得獎者並應有成果分享之義務。
三、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