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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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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tp.edu.tw,
  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二、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程圖」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於113年4月30日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
    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於113年4月30日前上傳計畫資料完成申請作業,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後,成立專案小
    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3年5月1日(星期三)至113年5月9日(星期四)期間召開會議,並於113年5月10
    日(星期五)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三、本局訂於113年5月至6月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
  入複、決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設籍學校出席會議。為利審議工作順利進行,同意予學校出席人員於會議時間公假派代。
四、請學校公告並轉知相關訊息予有意申請之家長及學生。
五、有關國中教育階段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事宜,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階段承辦人,劉教師,
  電話:02-25626550~2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