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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木柵國民中學:核定總班級數21班〈包括普通班18班、特殊班2班、學習資源班1班〉,下設3處3室1補校。

校長
教務處 學生
事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會計室 人事室 補習
學校
校長室:
綜理全校業務。
教務處:
負責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學設備、資訊與網路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及教學評鑑,並與輔導室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學生事務處:
負責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總務處:
負責文書、事務、出納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輔導室:
負責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會計室:
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人事室:
負責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補習學校:
負責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