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組織架構
臺北市立木柵國民中學:核定總班級數21班〈包括普通班18班、特殊班2班、學習資源班1班〉,教師預算員額數55人,職員工人數18人(含校長、職員、校警及職工),總計73人,下設3處3室1補校。
校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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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學生 事務處 |
總務處 | 輔導室 | 會計室 | 人事室 | 補習 學校 |
- 校長室(1人):
- 綜理全校業務。
- 教務處(9人、教師14人):
- 負責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學設備、資訊與網路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及教學評鑑,並與輔導室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學生事務處(8人、教師17人):
- 負責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總務處(8人):
- 負責文書、事務、出納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輔導室(5人、教師7人):
- 負責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 會計室(1人):
- 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 人事室(1人):
- 負責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補習學校(2人):
- 負責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