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自109年3月17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所有人員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類別:

一、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109年3月17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二、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
三、教育局前為維護校園安全,於109年3月16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25357號函計達,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出訪團由原109年4月30日延至109年7月14日後辦理,該期間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不得出國;若有特殊原因(如:參加競賽、探親等)經評估仍須辦理者,請事先提學校行政會報通過後,函報教育局核定。
四、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109年3月17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
五、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