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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14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類別: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主管高級中等學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費及進用訓練考核作業要點辦理。
二、貴屬人員倘有意願參加旨揭甄選,請協助核發註明服務時數之服務證明,學校如無固定格式,可參採運用案內附件5之「臺北市114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報考人員服務時數證明書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