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柯視察,電話:(04)37061322。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 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4年6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A號令訂定發布
輔導室 - 週一, 06/30/2025 -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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