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修正「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

類別:

一、依據國教署114年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6295B號函辦理。
二、檢附本次修正令及附表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