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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簡章」

類別: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及聘任 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辦理本市110學年度市立國中教育階段實驗教育學校校長第二階段遴選事宜,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可逕行至本局網頁「 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市立高中及國中校長遴選」處下載。請詳簡章內容,依規定檢具相關報名文件,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送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定信箱:edu_hse.12@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