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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木柵國民中學 Taipei Municipal Mu Zha Junior High School

公告彙整 Announcement Summary

115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

{{ $t('FEZ002') }} 教務處|

<一、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及育幼院童身分就學費用優待學生, 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俟本局核定補助後,再行繕造 印領清冊報局請款,申請期程及程序如下:

 (一)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針對新申請者,請檢附申 請書、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 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二、另具有育幼院童身分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請依市府62年 10月20日(62)府秘法字第62088 號令頒「臺北市公私立 救濟育幼院所學童升學請領公費辦法」併案辦理就學優 待。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請有相關身分之學生,自行至註冊組申辦,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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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4|

{{ $t('FEZ005')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