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中心「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
訓-第4期」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人員報名參加並惠
予公假派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依據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修正性
別平等教育法時通過之附帶決議:校長應完成需完成性
平調查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調訓已經完成進階
研習之校長。
(二)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進階
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
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三)前兩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額滿人數時,開放以下人員報
名,需已完成第(一)項進階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5
名。(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人員,請指派單
一窗口受理報名,並由單一窗口將報名人員姓名及身分
證號碼e-mail至承辦人信箱,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
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
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1、本市、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
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3、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研習人數:40人。
四、研習日期:113年12月2日(一)、12月3日(二)、12月12
日(四)、12月17日(二),共4天。
五、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21日(四),額滿則提前截
止報名。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
七、研習時數:
(一)未來欲取得人才庫證書成為調查人才者,需全程參與並
繳交作業、通過評量,始得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
(二)本課程如遇有法令修正致課程主題有所增刪,須配合完
成補課後方核發研習時數。
八、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
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證書或研習時
數證明於報名截止前傳真或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格審
查之依據(請再來電確認是否寄達),未於期限前檢附
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本中心將依報名順序遴選,遴選結果、課程資訊、課程
異動等將至遲於開課前3日內,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網
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保持開通並有足夠雲端空
間)。
轉知: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第4期
生教組 - 三, 11/13/2024 - 09:42
類別:
- 研習及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