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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維護本府辦公紀律及安全,重申本府同仁應於上班時佩帶(掛)服務證(識別證)

類別:

本府為加強勤惰管理,已實施不定期查察作業,員工是否佩帶(掛)服務證(識別證)亦為查察項目之一,旨揭事項列為本機關(含所屬機關)員工勤惰管理查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