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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各機關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一案

類別:

一、為避免公務人員因不諳相關規定致有違法情事,爰再次提醒各機關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又依「中立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長官(含政務人員及民選首長)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該法禁止之行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
二、銓敘部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業整理違反「中立法」相關例示,並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見問題),請同仁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