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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7年度傑出市民遴選作業於107年7月31日前受理推薦

類別:

依「臺北市傑出市民遴選作業要點」規定,本市市民品德操守良好,最近3年內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推薦參與傑出市民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