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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請各校確實強化應屆畢業生於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放榜後之輔導,說明如下:

類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6月1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65957A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確實加強國中應屆畢業生參加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放榜(107年7月10日)後之輔導,尤其未能如願錄取之落榜學生,其情緒及未來學習信心恐受影響,請即刻加強是類學生之輔導,除提供學生情緒安撫與心理支持外,並協助學生掌握後續免試入學續招之機會。
三、本市私立高中職如於免試入學招生後仍有餘額,得向本局申請辦理續招,續招由各校自行辦理。參加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未獲錄取、未報到或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均得報名參加各私立高中職續招,辦理續招之私立高中職名單(含聯絡方式)將於107年7月下旬公告於本局網站,學生家長可逕向各私校詢問招生訊息。
四、另,107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相關資訊,將於107年7月27日起公告於「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請各校於學校網站增設連結或公告,以利學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