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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課程

類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及107年5月30日師大師字第10710140809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提升通過初階研習之教師專業發展知能與專業素養,並建立教師專業發展人力資源庫、落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實踐事項,本市訂於本(107)年7至8月辦理旨揭培訓,預計開設9班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與對象: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資源人員亦可旁聽)。
(二)培訓課程:
1、必修:
(1)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2)教學檔案製作與應用。
(3)教師專業成長計畫(含學習社群)。
2、選修(自由參與,不列入檢核):
(1)課程綱要內涵與解析。
(2)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1)。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請詳實施計畫。
(四)報名方式:請於研習開始一週前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atepd.moe.gov.tw)完成報名程序。
(五)注意事項:
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
2、本研習須全程參與12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
3、課程均於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4時結束。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請教師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
4、自備環保杯具、文具用品,現場無提供停車位。
(六)取證資格:請詳實施計畫。
三、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
四、本案倘有問題,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助理,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話:(02)2368-8667分機299。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王彥維助理,電話:(02)2528-6618分機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