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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實習輔導教師認證計畫

類別:

說明:
一、依本校實習輔導教師認證及駐區實習輔導導師計畫要點(如附件一)辦理。
二、通過本計畫認證之實習輔導教師得擔任本校駐區實習輔導導師及各項師資生競賽之評審,提供本校實習學生及師資生教學技巧、班級經營、課程設計、教學實踐等知能與輔導。
三、本計畫認證流程為:
(一)經由教育部核准之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或獲本要點認證之教師進行教師推薦。
(二)由本校聘請資深且獲認證之認證教師進行現場觀課,確認受推薦教師之參與條件。
(三)受推薦教師須參加本處辦理之實習輔導增能課程(擬訂於107年8月27日(星期一),於本校進行全日實習輔導教師增能課程,獲推薦之實習輔導教師務必參與)。
(四)經由本校遴任專家學者(中學校長)進行實地訪視(包括問卷調查、訪談及教學觀察)。
(五)受推薦教師提供實習輔導佐證資料,並完成實習輔導檔案。
(六)由第二次教學觀察委員進行教師實習輔導檔案初審作業。
(七)經由認證委員會進行認證審查,通過者核發證明書。
四、貴校為本校教育實習特約學校,且105至107學年度本校有3名以上實習學生至貴校進行半年教育實習,為增進實習輔導教師擁有輔導實習學生的知能,建請貴校推薦1至3位至少具備實習輔導經驗1人次(曾擔任行政、教學、導師實習皆可)之教師參與本認證計畫。
五、請將回函及推薦表(如附件二,免備文)於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傳真至(02)2362-1162,或將電子檔寄至sda4717@ntnu.edu.tw。
六、若有未盡事宜,請洽本計畫聯絡人郭竺婷小姐,聯絡電話:(02)7734-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