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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員工托育家園 招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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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府員工托育家園位於市政大樓2樓南區幼兒園旁,委由社團法人台灣真善美幼兒教育協會經營,前於106年6月20日開幕,106年7月3日開始收托。
二、為提倡員工友善育兒職場環境,擴大市府員工托育服務,前已依市府社會局106年11月27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0647174900號函,修正市府員工托育家園設立計畫與實施計畫,增加市府員工托育家園收托人數2人(由10人調整為12人)、專業人力(3名專職人員調整為4名)及開放後補登記,業於106年12月6日奉府核定。
三、市府員工托育家園依106年12月6日修正後設立計畫規定,得再招收2名嬰幼兒,預計自107年1月15日開始收托,本次招生規定如下:
(一)收托名額及限制:
1、本次辦理招收2名嬰幼兒,收托對象為滿2足月至未滿1歲(106年1月16日至106年11月15日)及滿1足歲至未滿2足歲(105年1月16日至106年1月15日)各1名,但已收托之嬰幼兒得延長收托至已達2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
2、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嬰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本園正式收托日前,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收托順位:第一順位為服務於市府市政大樓員工之子女,第二順位為服務於市府市政大樓以外機關、學校員工之子女,另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嬰幼兒一名。
(三)收費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8,000元(不含延後收托費、平安保險費及嬰幼兒個人於市府員工托育家園內使用之物品、結業照等費用)。
(四)收托時間:
1、一般收托: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
2、延後收托:週一至週五下午6時至下午7時(下午6時至6時30分免費,6時31分至7時延後收托費每日為60元)。
(五)報名時間:自106年12月28日起至107年1月11日下午5時止,逕向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報名,報名時請檢附報名表、員工識別證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戶口名簿正本(含影本)或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有優先收托之情形者,須檢具「父或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並請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協助審核是否為在職員工。
(六)後補登記:報名時間結束後始申請收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排序於本次招生抽籤備取順序之後,列入候補名冊,有效日期至107年8月31日止。
四、本次招生報名表及設立計畫可逕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使用,抽籤作業訂於107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市政大樓11樓南區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有效日期至107年8月31日,招生完竣後,抽籤結果送請市府員工托育家園據以辦理後續事宜。
五、為求抽籤公正及公平,將邀請市府社會局、政風處及法務局派員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