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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訓處106年「英語觀光導覽研習班」

類別:

一、研習對象:對英語學習有興趣或具備相當初中級英語程度者(毋須檢附英檢證照)。
二、本研習採線上、實體2階段混成方式進行:
(一)第1階段:11月16日前在臺北e大(http://elearning.taipei)選修線上課程(2小時)--「觀光英語EZ Go!-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提供」。
(二)第2階段:至本處修習實體課程(6小時),課程表如附件。
三、本研習需依規定完成線上以及實體課程,始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