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106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 電子發票海報暨標語平面設計比賽

類別:

106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 電子發票海報暨標語平面設計比賽
一、依據:依本處106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培育下一代正確的納稅觀念,以推廣購物消費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為主題,舉辦海報暨標語平面設計比賽,將文字形式的租稅知識透過學生創意巧思及鮮豔的色彩活躍於平面作品,以強化本市國中、小學生購物消費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之觀念與習慣。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五、參加對象: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六、活動網址:https://www.tpctax.gov.taipei/熱門活動專區/電子發票海報暨標語平面設計比賽
七、報名時間:10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八、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線上報名:參賽者將作品、報名表(附件1)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附件2)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3),上傳至活動網站/線上報名專區。
(二)郵寄報名:無法線上報名或以紙本繪圖作品參賽者,請注意作品防護,妥善包裝後,連同報名表(附件1)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附件2)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3),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10051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企劃服務科 何小姐,信封上註明「參加電子發票海報暨標語平面設計比賽」。
(三)每位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
(四)逾期報名、作品不符規格或填報資料不全者,喪失參賽資格。
九、活動方式:
(一)分組類別:
1.國中組
2.國小組
(二)作品主題:
1.以好記好唸、創意、趣味化及生活化的標語將電子發票與生活進行連結,以宣導購物消費使用各項載具儲存電子發票為主軸,例如「電子發票最便利,自動兌獎真容易」、「電子發票e起來,獎金自動匯進來」及「電子發票真easy自動對獎才happy」等進行創意發揮。
2.海報內容則以展現標語的內容為主,以色彩鮮豔、生動活潑、簡明美觀及創意趣味的概念自由發揮。
3.設計內容:
(1)購物消費以載具儲存電子發票的重要性、手機條碼的申辦、使用、歸戶及中獎獎金自動匯入帳戶。
(2)電子發票與生活的關聯性。
(3)其他與電子發票有關內容。
(三)作品規格:
1.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2.手繪作品繪圖紙材質不拘,尺寸規格為A4(21cm×29.7cm)大小,直式橫式呈現均可,限平面創作,不接受立體作品,不可使用照片,也不可上膠膜或裝框。
3.電腦繪圖作品規格同手繪作品,jpg圖檔解析度需300dpi以上,並自行備份保存原始檔案格式。
4.作品呈現需淺顯易懂,圖中須含電子發票宣導標語文字。
(四)評選方式:
由本處聘請專業人員2人及本處人員1人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角度審核各組作品,採淘汰刪去評選方式,每組前3名得獎者須由全體評審共識選出。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五)評分標準:
1.電子發票相關性40%。
2.創意趣味性30%。
3.視覺表現特色性20%。
4.標語獨特性10%。
十、獎勵辦法:
(一)國中組、國小組,每組錄取前3名、佳作5名。
1.第1名:百貨公司禮券5,000元,獎狀1紙。
2.第2名:百貨公司禮券3,000元,獎狀1紙。
3.第3名:百貨公司禮券2,000元,獎狀1紙。
4.佳作:百貨公司禮券1,000元,獎狀1紙。
5.前3名指導教師或家長:百貨公司禮券1,000元。
(二)國中組、國小組未得獎優秀作品各20名,獲贈熊本熊彈跳保溫瓶1份,以資鼓勵。(優秀作品將由評審先評選出各組前3名及佳作5名後,再擇優選取20名)。
十一、得獎公佈:
(一)得獎名單將於106年11月17日前公布於本處活動網站及發布新聞稿公告周知,得獎作品建置於本處兒童網。
(二)本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及獲評優秀作品者。
十二、領獎方式:
得獎人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6年12 月1日前,以現場或郵寄方式兌領,本處於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現場發給或郵寄獎品,逾期未領取者,視同放棄。
(一)現場兌領:
1.親自領取者:
得獎者須攜帶學生證正本、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身分證正本(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與填妥之領獎收據及授權同意書(附件4)。。
2.委託他人代領者:
代領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於查驗並影印1份備查後歸還),以及得獎人學生證、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身分證影本,與填妥之領獎收據、委託書及授權同意書(附件4)。
*本處上班時間之上午9:00~12:30及下午13:30~17:00, 洽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企劃服務科何小姐(分機166 )。
(二)郵寄兌領:
得獎者之學生證、指導教師或家長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填妥之領獎收據及授權同意書(附件4),於106年12 月1 日前(郵戳為憑),掛號寄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10051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之2號)企劃服務科何小姐收,本處將於106年12月15日前,雙掛號寄發獎品。
十三、注意事項:
(一)作品嚴禁色情、暴力、謾罵、挑釁等違反善良風俗之情事。
(二)參賽作品上請勿書寫個人基本資料。
(三)參賽作品需為作者自行創作,不得有涉及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如發現或經人檢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且查證屬實者,除取消資格外,本處將函轉所屬學校知悉,領獎者應繳回原領取之獎勵,並由參賽者負相關刑責及損害賠償責任。
(四)參賽者應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五)得獎獎品等同著作財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等相關權利完全歸屬本處所有,為延伸租稅教育及活動辦理成效,本處對參賽得獎作品有展覽及一切非營利性使用之權利,且不另給酬勞。
(六)若參賽作品在郵寄過程中發生遺失或損壞,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拍照留存。
(七)獎品金額需計入領獎人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
(八)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視為參加者瞭解及同意本處針對本活動之需求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該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本次活動使用,絕不作其他用途。
十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歡迎有興趣同學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