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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6年度中等以上學校服務學習績優學生團隊與學校團隊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類別:

一、評選日期:106年10月27日前。
二、參選類別:
(一) 學生團隊:由學生社團、班級或學生自行組成,從事服務學習積極發揮服務精神與熱忱,有具體事蹟,足堪為表率,並有服務學習單位認可或相關佐證資料。
(二) 學校團隊:由學校長期規劃、推動學生服務學習課程,引導學生進行有效服務學習,訂有參與服務學習之方案並有相關佐證資料。

歡迎有意願參賽老師洽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