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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辦理「2017吳尊賢愛心獎」

類別:

一、推薦日期: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6年8月31日止。
二、表揚獎項:「慈善服務獎」、「公益服務獎」及「社會服務獎」各1名。
三、被推薦人資格:
1.「慈善服務獎」:基於愛心,扶助弱勢,著有績效者。
2.「公益服務獎」:基於愛心,獻身公益,著有績效者。
3.「社會服務獎」:基於愛心,倡導和諧,提升人權,推動社會進步,著有績效者。
四、評選方式:各候選人由旨揭法人評審委員評選之。
五、獎勵方式:
1.每名得獎人贈與獎金新臺幣100萬元、評定書及獎章。
2.於公開場合進行表揚。
六、其他資訊:
1.推薦表格電子檔請至旨揭法人官網下載(http://www.thwu.org)。
2.如有其他疑問,可逕洽該法人詢問(電話:02-27580390、傳真:02-27583750)。
七、檢附報名表件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