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教育部本(106)年選送教師赴8所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甄選公告

類別:

(一)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且考量馬來西亞為我國招生重點目標,教育部本(
106)年將以試辦方式,選送20名我國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
(二)有關教師聘期及待遇簡要說明如下:
1、除巴生濱華中學(聘期107年1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華仁中學
(聘期107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2校,其餘6校聘期自107年
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計12個月)。
2,請於106年8月17日前(郵戳為憑)將紙本申請資料寄送至「駐馬來西亞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EducationDivision,TECOinMalaysia)」,並
於106年8月10日前將申請資料先以電子郵件(統整為
1份PDF檔,檔案不超過3MB)寄至該組電子信箱:malaysia@mail.moe.
gov.tw,主旨請註明「教育部106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