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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06年閩南語拼音研習班」及「106年客家語拼音研習班 」一案

類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5月23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73888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本土語言教學工作,提昇全國教師閩南語、客家語拼音教學專業知能,爰辦理本研習活動,以培養師資能力。
三、本案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日期:106年7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7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20分,為期3日。
(二)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三)研習人數:每班各30人。
(四)研習時數:21小時。
(五)參加對象: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育有興趣的國小、國中、高中教師,以及本土語言輔導團召集人、指導員、輔導員和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研習班錄取對象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每班未滿25人不予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