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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6年度第2梯次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促進特定對 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相關計畫

類別:

(一)受理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6年6月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受理窗口:
1、全國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跨二個以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之轄區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區域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為同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跨二個以上之直轄市或縣(市)者之轄區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
3、地方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為臺北市者):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三)提案計畫應以具創新性、實驗性、整合性或中長程性質者優先,但不得為勞動部或臺北市政府已列案之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