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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06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 申請資料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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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本局106年2月8日北市教中字第10631350700號(計達)辦理。
二、自106學年度起,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為http://tpnee.tp.edu.tw(預計106年3月下旬開放使用),未來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及申請作業均於上開網站操作,網站使用相關事宜請洽辛太科技,諮詢電話:02-27487499;另關於法規及申請事宜請洽本局委託承辦學校臺北市西松高中黃老師,電話:25282295,或本局高中職承辦人陳珍珍老師,電話:2720-8889轉6361。
三、依本市106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表件簡述如下,詳見申請資料說明:
(一)高中職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不與學校合作。
(二)與學校合作案,申請人於106年4月30日上傳完成申請送件資料至合作學校,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06年5月1日(星期一)至106年5月5日(星期五)間召開會議,並邀請申請人出席說明,學校於106年5月9日(星期二)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及學校合作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三)另國九畢業生申請高一與學校合作案,倘因尚未確定入學高中職,其辦理方式請詳閱申請資料說明。
四、檢附本市106學年度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各項申請資料表件,亦可於本局網頁/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106學年度高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資料項下載使用,並檢附106年2月16日說明會修正簡報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