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6年3月8日臺教學(四)字第1060027615號函辦理。
二、請依選拔要點於本(106)年5月5日前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函報衛生福利部評選。
三、隨文檢附衛生福利部函及「中華民國第21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各1份。
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中華民國第21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一案,說明如下:
輔導室 - 週五, 03/10/2017 - 17:40
類別:
- 一般訊息
一、依教育部106年3月8日臺教學(四)字第1060027615號函辦理。
二、請依選拔要點於本(106)年5月5日前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函報衛生福利部評選。
三、隨文檢附衛生福利部函及「中華民國第21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