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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業經教育部於106年2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4620B號令訂定發布

類別:

一、「公立中小學教師給假期間或停聘之職務加給支給基準」業經教育部於106年2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4620B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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