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5年9月22日北市教國字第10539376700號函(計達)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5年10月6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50420145號函辦理。
二、本案因10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北區場研習報名人數增加,故變更場地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101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惠請各校轉知所屬參加人員。
轉知:「教室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於10月22日 至10月23日北區研習場地變更
教學組 - 四, 10/13/2016 - 10:14
類別:
- 研習及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