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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

類別: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行政院於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發布及102年3月1日院臺教揆字第1010079097號函核定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之「建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體系方案」,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分別研擬國中小學、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特辦理本公聽會。
貳、目的
一、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內容。
二、廣泛蒐集各界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作為修訂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研議之重要參據。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部技職及職業教育司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中興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肆、公聽內容說明
經104年10月5、8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第二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
一、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與綜合型高中:國語文、數學。
二、國民小學:生活課程。
三、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農業群、食品群、家政群、餐旅群、水產群、海事群、藝術群。
  上述共計22份課程綱要草案。另,社會領域課綱草案,則依據教育部課程審議會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有關第三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課綱草案,將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另訂日期研議確認後,陸續公告周知。

伍、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各區辦理日期:

中 104年11月27日(星期五) 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參加公聽會者請以鄰近分區場次為原則。

北 104年11月28日(星期六)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連江縣、金門縣
東 104年12月4日(星期五)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南 104年12月5日(星期六) 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二、辦理場次及地點:

中區 分場1: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十五群科 104年11月27日(五)13:30-16:00國立中興大學社館大樓111室
分場2:語文領域-國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國立中興大學社館大樓102室
分場3:數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國立中興大學社館大樓103室
分場4:生活課程 國立中興大學社館大樓104室

區 分場1: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十五群科 104年11月28日(六)09:30-12:00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
分場2:語文領域-國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分場3:數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104年11月28日(六)13:30-16:00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
分場4:生活課程 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

區 分場1: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十五群科 104年12月4日
(五)
13:30-16:00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演藝廳階梯教室
分場2:語文領域-國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中學部大會議室
分場3:數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天文館階梯教室
分場4:生活課程 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小學部大會議室

區 分場1: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十五群科 104年12月5日(六)13:30-16:00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分場2:語文領域-國語文(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活動中心2樓演講廳
分場3:數學領域(含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一般科目)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活動中心3樓階梯教室
分場4:生活課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陸、出列席人員
教育部代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代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表、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代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代表,及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小組代表。
柒、邀請單位與代表人員
一、學校代表:公私中小學學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
四、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五、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註:上開各團體、機構代表建請彙整所代表團體、機構之意見蒞會表述。
捌、公聽會流程
(
09:30-09:50 報到
09:50-10:10 領域/科目/群科課綱研修簡要說明及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整體說明(20分鐘) 國教院與技職司代表
10:10-12:00 意見交流與綜合討論(110分鐘)

13:30-13:50 報到
13:50-14:10 領域/科目/群科課綱研修簡要說明及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整體說明(20分鐘) 國教院與技職司代表
14:10-16:00 意見交流與綜合討論(110分鐘)
玖、公聽會簡則及說明
一、簡則-與會人員於會議發言時請遵守下列事項:
(一)請針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內容,提出您寶貴意見。
(二)發言時請說明服務單位及姓名,並於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給工作人員,俾利會議紀錄與綜整。
(三)發言時請把握時間,每人每次發言以3 分鐘為限,2.5 分鐘響鈴一聲,3 分鐘響鈴兩聲。
(四)如果發言一輪後仍有時間,可進行第二輪之發言。
(五)會後如仍有意見或未能於時間內發言者,請將書面意見轉交給工作人員,書面意見亦會列入會議紀錄中。
二、說明事項
(一)與會者發言內容及書面意見,本院將進行簡要紀錄及分類整理後,將送交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研修工作小組團隊處理回應,再送本院課程研究發展會進行討論。相關意見回應、會議紀錄,將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首頁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網頁上。
(二)與會者若攜帶足以阻擋他人視線之標語、海報,或發放傳單、演說、宣講,敬請於公聽會場地之外進行,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如欲錄音錄影者,需預先宣告並取得主持人及全體參與人員之同意。
(三)若有妨礙公聽會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主持人得要求退場。
(四)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各場次公聽會將提供「申請網路直播服務」,敬請有意願於現場進行網路直播之單位,於各場次舉辦3日前將申請表(如附件)以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
拾、公聽會進行形式
以座談會形式進行,先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後續進行意見交流。
拾壹、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時間: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起,各分區報名時段如下:
(一)中區: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至11月25日下午5時止。
(二)北區: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至11月25日下午5時止。
(三)東區: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至12月2日下午5時止。
(四)南區: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至12月2日下午5時止。
前述各分區場次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三、公聽會聯絡人:葉雅卿,電話:02-86711186 (12/1起改撥:77407217)
林沂昇,電話:02-86711190 (12/1起改撥:77407224)
拾貳、公聽會資料
如欲瞭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內容,可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