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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文物暨數位校史典藏研習

類別: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04年度校史文物暨數位校史典藏研習班實施計畫
一、依據:依本中心104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 有鑑於學校逐年增加豐富的歷史文物,期透過本研習建立校園資料脈絡之蒐集並妥善保存學校珍貴文化資產。
(二) 透過輔助科技之介紹及數位館藏參訪,增進對校園文物保存、數位資料典藏趨勢之認識。
三、主辦單位:本中心
四、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五、研習對象:本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校長、主任、組長或有興趣之教師。
六、研習人數:40人
七、研習日期 : 104年12月9日(星期三)
八、報名截止日期 : 即日起到104年12月1日(星期二)。
九、研習地點:
(一)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
(二) 國立臺灣大學(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十、課程內容:
時 間
08:40-09:00 報到 報到、就座
09:00-10:30 百年校史典藏之經驗傳承與分享 校史文物典藏經驗分享 蘇震泰 校長
(松山國小)
10:30-12:00 百年校史典藏之經驗傳承與分享 校史文物典藏經驗分享 蕭建嘉 校長
(西門國小)
12:00-13:30 午餐、前往臺灣大學
13:30-14:20 數位校史典藏之趨勢願景 1.校史與研究之結合
2.數位典藏資料新趨勢 張安明
(臺灣大學校史館
營運組組長)
14:30-16:40 校史室參觀 臺灣大學博物館群參觀(校史館、檔案展示室等) 張安明
(臺灣大學校史館
營運組組長)
16:40 賦 歸

十一、研習方式:講授、經驗分享。
十二、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
(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
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十三、注意事項
(一)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小交通方式為新店線公館捷運站2號出口或公車公館站。
(二)臺灣大學交通方式為捷運新店線公館站3號出口或公車新生南路三段臺大站。
(三)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四)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五)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六)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十四、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五、聯絡方式:教務組林致均組員,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6,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ju801112@gmail.com
十六、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覈實核銷。
十七、本研習計畫陳奉本中心 主任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