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04年度生涯發展教育輔導訪視相關內容如附件計畫 ,請學校務必詳閱實施計畫
之內容,俾輔導訪視順利進行。
二、請各校填寫附件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學年度國民中 學生涯發展教育輔導訪視表」
,於104年10月8日前備妥該 表紙本一式3份及電子檔(檔名為校名簡稱,例如OO國中)
光碟片1份,免備文逕送至臺北市立石牌國中輔導室。
三、本次未接受實地訪視之學校必須接受書面審查,另附佐證資料1冊,於104年10月8日前
免備文逕送至臺北市立石牌 國中輔導室。
四、本次接受實地訪視之學校佐證資料,請自行備妥相關資料,依輔導訪視表項目內容整理
成冊,訪視當日由訪視委員 到校查閱。
五、實地訪視注意事項: (一)有關師生訪談1項,請受訪學校務必於訪視開始前先將 當日第3
節(或第6節) 無課務之導師名單,及全校各班輔 導股長與副班長之名單備妥,並交由訪視委
員勾選。 (二)請受訪學校於訪視當日綜合座談協助記錄及錄音、錄影 ,並燒錄成光碟後,於
訪視結束1週內送市立石牌國中 彙整。 (三)另請行程安排於上午之受訪學校協助代訂諮詢輔
導委員 午餐便當10份(誤餐費請於訪視當日逕向石牌國中隨行 工作人員具領,收據抬頭:
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