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臺北分事務所104年6月3日(104)張基北字第06129號函辦理。
二、經查本局業以104年4月22日北市教中字第10433144100號函(計達)請各校協助公告張貼旨揭
簡章及報名表,並鼓勵所屬學生報名參加在案,仍請各校續予協助辦理,並請積極鼓勵推薦
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本研習營。
三、請各校於104年6月26日(星期五)前推薦低收入戶學生(需附相關證明文件),經該分事務所審
核通過後,費用全額補助。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分事務所承辦人謝明耀先生,聯絡電話:2532-6180轉分機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