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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校長培育班招生計畫

類別:

壹、招生計畫
一、招生人數:
正取二十名(依據各學層學校報名人數比例錄取)、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年6月15(一)至6月18日(四)上午9時至下午18時。
(二)報名地點:臺北市立大學校長培育及學校夥伴協作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公誠樓3樓309室)。
(三)考生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辦理。
三、甄試日期:
(一)第一階段資料審查:104年6月25日(四)前。
(第一階段甄試通過名單於104年6月30日(四)前公告)
(二)第二階段面試:104年7月11日(六)。
地點: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試場及順序表於考前一日下午3時,在本校行政大樓公布欄及本中心網站公告)
四、報考資格:
凡現任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構、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需具備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教師任用資格)以及現任臺北市境內公立大學附屬實驗國民中小學教師,在臺北市境內學校、教育局暨所屬機構連續服務滿1年以上,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持有碩士以上學歷者得報考。
五、報名繳交費用、資料:(各項學經歷證件,均需繳驗正本、繳交影本)
(一) 報名費:新臺幣貳仟元整。
(二) 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式二張。
(三) 填妥校長培育班報名表、成績通知單、服務年資績分表(如附件一~三)。
(四) 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核可之文件;預計當學年度取得碩士學位者,需填具切結書後,並於104年8月3日前補件,切結書如附件四)。
(五) 報名資格中規定之服務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六、甄試項目:甄試分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包括資料與資績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
(一) 第一階段:資料與資績審查
考生請將下列文件備妥,於報名時繳交(資績當場審查):
1.資料審查:考生提供生涯規劃書(格式如附件五)及校長推薦信各一份。
2.資績審查:計分方式詳如所附入學考試服務績分表(同一學年度如有擔任該表所列職務二種以上者,僅能擇一種計分;擔任各項職務未滿一年者不予計分,擔任相同職務之年資可以累計)。
(二) 第二階段:面試
1.臺北市國民教育重要政策與相關議題。
2.其他。
七、成績計算:
(一) 甄試成績滿分為一百分。第一階段占百分之六十,其中資料審查成績占百分之三十,資績占百分之三十;第二階段面試占百分之四十。
(二) 第一階段就考生所繳資料加以審查,依成績高低錄取招生名額二倍,通過第一階段甄試者,始可參加第二階段之面試。
(三) 錄取標準由招生委員會定之,依其總成績排序錄取者,如總成績相同時依面試成績、資績、資料審查成績為參比順序。
(四) 結果公布:中華民國104年7月20日(一)下班前公布於臺北市立大學網頁上(網址:http://www.utaipei.edu.tw),以及臺北市立大學行政大樓公布欄。
八、培育課程:
甄試錄取者應參加規定之培育課程與學分。其辦理方式為:
(一) 本課程24學分,於暑期、夜間或週末修讀學分(學校參訪或臨床實習則於學期中進行)。開課時間分為以下三階段:
第一階段:104年8月;4學分。
第二階段:104年9月至105年1月;10學分。
第三階段:105年2月至105年7月;10學分。
(二) 課程教學形式
1.課程講授:由專業師資教導基本理論,讓學員可以深入了解校長領導之基礎概念。
2.案例分析與討論:使用實際議題與案例進行小組討論與議題分析,讓學員能更了解實際校園可能會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並且思考解決方法。
3.小組合作:藉由小組合作,讓學員學習團隊合作與增進溝通技巧。
4.校園參訪:藉由參訪不同學校,實際了解校園的行政管理與教學領導方針。
5.臨床實習:由現職的優良校長擔任師傅校長,帶領學員進行校務領導與經營之學習與臨床實習,並且給予適度的建議與協助,協助學員更熟悉校園環境以及行政職責。師傅校長與臨床實習,依據學員服務學校階段別安排。每門課程,均安排4小時進行校園實地參訪或臨床實習。
6.培育班學員於結業前須完成「校長培育成長檔案」乙份。
(三) 課程內容如附件六。本項培育課程不授予學位。
九、本班培育成績及格人員參加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資績評分採計情形,由臺北市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委員會決議之。
十、費用
(一)每一學分之學分費新臺幣參仟元整,但臨床實習以實際上課時間數計收。
(二)學員參加本國中候用校長培育班之學分費,應由學員自行負擔,並不得向原服務單位申請補助。
十一、頒發結業證書
修習完成本培育課程且經評定成績合格者,由教育局及臺北市立大學共同頒發結業證書。
十二、其他事項
(一)請備妥回郵信封,俾便寄發成績單。
(二)本培育班錄取人員接受臨床實習課程時,服務於教育局暨所屬機構、學校者,由各服務單位逕予公假登記。服務於國立學校者應依其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三)報名表件:報名表件即日起公告於臺北市立大學校長培育及學校夥伴協作中心網頁上(網址:http://principal.utaipei.edu.tw),請自行下載取用。
貳、經費預算
(一)本招生計畫經費原則上採收支並列方式辦理,由報名費收入列支。不足經費由臺北市立大學校長培育相關經費補助。
(二)報名人數未達12人,得不開班。

叁、本招生計畫有關報名、甄試日期等事宜,得依實際需要由臺北市立大學招生委員會決議調整之。
肆、本招生計畫列為常年性工作,隔年定期辦理,以有計畫培育臺北市優秀國民中小學校長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