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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徵才訊息

類別: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徵才訊息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限:自104年8月1日起至105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者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至多再延長2年。
三、服務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
四、辦理業務:以海外臺灣學校相關業務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意者請即日起至104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白小姐,電子信箱rudinx@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704,由本司組成小組審查遴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