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重申同仁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類別:

一、市府近日接獲市民致市政信箱反映,有部分員工於上班後離開辦公場所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以及上班時間在外逗留等有損市府為民服務形象之行為,爰來函重申為維護辦公紀律,同仁不得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二、市府及教育局為加強勤惰管理,每月皆實施不定期查察所屬機關學校作業,查察項目已包含辦公紀律;本校依教育局規定,每月至少實施4次不定期查核同仁差勤作業,請同仁務必遵守相關差勤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