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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木柵國中「安心就學」補助申請須知

類別:

壹、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
貳、協助對象:
一、低收、中低收入戶。
二、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但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本身分別不提供午餐費補助)。
三、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無法順利就學,經班級導師認定需要協助者(須檢具書面證明):
1.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受裁員、無薪假或失能。
2.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
3.本人為「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4.本人領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
5.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
6.父母(監護人)或同戶人口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非國民年金)
四、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須檢具導師或家長書面說明)
參、申請項目
一、代收代辦費
二、學生午餐費
三、書籍費
肆、申請程序
一、填寫「臺北市立木柵國中110學年度第1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申請表」
二、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請於9/3(五)前,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或未交者視同不申請。
(已繳交110年度低收、中低收證明書者可免附)
伍、本補助每學期均需重新申請1次。

申請表格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