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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基北區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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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基北區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招生簡章】

校內報名繳件時間:110年5月13日(四)12:00前交回輔導室資料組

實用技能學程 報名須知(有參加技藝班)
1. 須交資料:
(1) 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業生:
 申請書A表(如簡章附件二)。
 技藝班修習證明書正本(下學期尚未拿到免附)。
 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之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2) 原住民學生:
 繳交上述符合身分別之文件。
 繳交「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戶口名簿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記事。
(3) 身心障礙學生:
 繳交上述符合身分別之文件。
 繳交「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業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
(4) 報名費:
 繳交150元報名費
 低收入戶或其直系血親之令失業給付者,免收150元,但需附證明文件。

實用技能學程 報名須知(未參加技藝班)
1. 須交資料:
(1)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應屆畢(結)業生:
 學生生涯發展規劃書(家長、導師、輔導老師須至生涯儀表板完成升學建議填寫)
 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如附件三)
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
 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單影本
 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 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2) 原住民學生:
 繳交上述符合身分別之文件。
 繳交「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一份」,戶口名簿正本應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記事。
(3) 身心障礙學生:
 繳交上述符合身分別之文件。
 繳交「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業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
(4) 報名費:
 繳交150元報名費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直系血親之令失業給付者,免收150元,但需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