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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 班新生暨轉學生第二次招生鑑定簡章」

類別:

一、報名資格
(一)七年級新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二)八年級轉學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
(三)所有考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二、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
1、「競賽表現優異書面審查」及「持第一次藝術才能音樂班聯合招生術科測驗成績登記入班」:109年6月29日(星期ㄧ)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止,逾時不受理。
2、參加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新生第二次招生術科測驗:
(1)109年6月29日(星期一)至7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2)報名地點: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5樓輔導室(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37-1號)。
(3)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及逾時報名概不受理。
三、若有招生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學校市立建成國中,電話:25587042分機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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